服務理念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已於97年7月1日正式成立,市長郝龍斌並於上午蒞臨該處主持揭牌儀式,隨進行新任首長佈達。為因應永續、智慧及效率交通前瞻發展趨勢,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於今年在組織員額零成長之前提下完成組織再造工程,將交通局大眾運輸規劃、管理及督導與監理處一般運輸業管理及交通稽查業務作系統整併,成立公共運輸處。首任處長由原監理處處長鄭佳良轉任,業務單位編制為綜合規劃科、大眾運輸科、一般運輸科及業務稽查科,掌理本市公車、捷運、計程車、遊覽車、纜車及觀光船舶等監督與管理。此外,今日揭牌儀式亦包括「臺北市停車管理處」組織名稱修正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並增設機電科,使原肩負公有停車場興建及營運功能之業務內容能與之相符。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經過組織再造,本身角色功能轉變為交通政策規劃、策略研擬、市府相關單位協調、定期性會報幕僚作業、交通管理資源整合及所屬單位業務之督導考核。另裁併汽車駕駛訓練中心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分別併入監理處與交通事件裁決所,有效精簡組織規模。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之成立,讓組織功能明確、目標清楚且任務完整,並推動大眾運輸整合營運發展,不僅具有政策性宣示意義,更將實質落實臺北市成為大眾運輸導向發展之都市,建構安全、便捷、舒適與永續之優質公共運輸系統。 |